自贸区研究院简报
第12期 2020年3月8日
本项目2020年2月27日受托于开发区管委会
各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措施、平台及烟台建议
一、烟台跨境电商的国内位置
近年来,跨境电商高速增长,成为外贸增长新亮点。我国2018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202.8亿美元,同比增长52.3%。中国跨境电商的领军城市是杭州和深圳,业内存在“国内电商看杭州,跨境电商看深圳”的说法。《2017年度中国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报告》的排名顺序是深圳、广州、杭州、宁波、郑州、上海、成都、苏州、重庆、青岛、合肥、天津、大连。
电商是一个更大的类别,电商实力雄厚的城市具有发展跨境电商的基础优势。从2019年上市电商公司领域市值分布来看,跨境电商在大类电商之中仅占0.53%。按照上市公司市值来看,前十位城市依次是杭州、北京、上海、香港、南京、广州、厦门、深圳、苏州、芜湖。其中杭州遥遥领先,高达40206.75亿元,比后面九位之和还高出了68.54%。杭州主要是因为阿里巴巴公司的巨大规模,就上市电商公司数量而言,遥遥领先的是北京,有22家。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香港、佛山的上市电商公司数量依次是12、9、4、4、3、2。广州、厦门、泉州、长沙、义乌、武汉、宁波、芜湖、太原、苏州各有1家,烟台暂无。
二、跨境电商国家政策中的烟台
(一)国家规划
国家规划主要有两项:一是跨境进口试点城市;二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进口试点城市始于2012年,首批城市有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和宁波五个城市。经过多个城市的申请后增加至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将50个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烟台位列其中。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始于2015年,首批唯有杭州。第二批是2016年,有12个城市,分别是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和苏州。2018年的第三批有22个城市;2019年的第四批有24个城市,其中包括烟台。截至目前,跨境综试区共有59个城市,跨境进口试点共有65个城市,二者的并集是89个,交集是35个。烟台在交集之中,这涉及海关监管模式的适用。
(二)海关模式
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有四种便利模式,分别是9610、1210、1239和1039。
1.“9610”模式
“9610”全称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
出口的“清单核放、汇总申报”。跨境电商出口的特点是价值低、频次高,每单报关会使报关成本大到企业无法承受。9610模式下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不再需要每单报关。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出口的“清单核放、汇总统计”。这是9610模式下更进一步的便利化措施,杭州、上海、南京、常熟等地均已实施。尽管汇总申报能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的机会,但是有很多跨境电商企业的货物来自于市场采购,没有进项税票,即便汇总申报了也无法获得出口退税。只有自有工厂电商企业和财务制度健全的大型公司取得报关单退税证明后才能获得退税。“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模式下,这些企业可以选择汇总申报获得报关单退税证明;其它企业则可选择简化申报,海关自动统计即可。
进口的9610模式。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9610模式并无城市差别限制,2017年3月以来全国各口岸均已陆续开通。
2.“1210”模式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2020年1月17日,《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始适用于烟台。
1210模式之下,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保税仓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经过监管区,到每月月底来汇总数量之后,再一次性口岸集报,生成一份正式报关单,等于说一个月的量,最后再由跨境电商企业去税局办理退税。
2020年1月17日的《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始适用于烟台。
3.“1239”模式
“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与1210监管方式相比,1239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适用1210监管方式的进口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这样,海关在监管时将二者区分开来:对于免通关单的试点城市,继续使用1210代码;对于需要提供通关单的其他城市(非试点城市),采用新代码1239。
在2020年1月17日的《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之前,烟台适用1239,此后预计将适用1210。
4.“1039”模式
“1039”是指市场采购贸易,号称小商品出口“简化之皇”,实行的是“免征免退”政策,不需要办理出口退税,不用记账。实行“归类通关”出口商品不需要逐个申报,直接按大类别税号进行申报,能实现出口秒通关的效果。结汇方面,开通1039市场采购商铺的单位拥有一个国内外贸收款账户可执行1039外汇政策,单票15万美金以内允许人民币结算,国内账户安全收款,可合法对公对私。也就是说,外贸结算后,可以直接转到个人账户上面去,政策支持全程合法。
该模式不用深度参与实质性的外贸环节,不具备国际贸易能力的中小商户也能简单地参与外贸。而且允许组柜拼箱,实行简化归类申报,对超过十种以上商品的,可按“章”归类、单票报关单只需要列一种商品。该模式的另一优点是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多主体收汇,市场商户、委托代理公司、采购商均可收汇;鼓励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和节省汇兑成本。
1039当前全国共有14个试点,山东省内仅有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适用。该模式应是烟台继续争取的国家性政策。
三、跨境电商发达城市的经验和借鉴
(一)区位优势
例如广州和深圳紧邻港澳。尤其是深圳,即便是在国家政策不够清晰的早期,依然可以通过香港这个自由港进行“出境一日游”之类的特殊操作。因其地理位置,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可以很方便地从香港中转。郑州的区位优势在于辐射整个华北,并且是联结欧亚的内陆枢纽。烟台毗邻日韩,并有“中韩(烟台)产业园”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等顶层设计,具备一定的条件施行地方性的变通政策为跨境电商提供支持。
(二)物流发达
例如深圳拥有全国80%的供应链企业总部,仅在前海注册并运营的现代物流业企业就超过5000家。又如广州有丰富的海、空港资源,广州白云机场是国内三大枢纽机场之一,航线网络通达全球。铁路、公路系统也很发达。这些都有助于包括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在内的现代物流体系的搭建。青岛港拥有连接着世界上180多个国家的700多个港口的航线。从青岛港始发直达日韩的航线有32条,直达东南亚的航线有29条,直达中东、西亚的航线有9条,直达欧洲的航线有14条。杭州则有“四通一达”等大型民营快递公司,也对其跨境电商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作用。烟台地处渤海咽喉,如能有效接驳中转天津、大连、营口等港的海运,并提供高质量的远洋维修服务,则能使烟台港得到大发展,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三)电商集聚
目前深圳全市已建成以福田国际电子商务、南山蛇口网谷、前海跨境电商、罗湖互联网产业园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集聚区近40个。园区总面积已超过200万平方米,近7000家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集聚的电商企业,使深圳和杭州形成了发达的信息产业、金融产业、物流产业及各类线下园区,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配套保障。青岛亦在努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与生态圈,已经集聚了27处跨境电商产业园和近400家跨境电商企业,认定了13处市级重点产业园和12家示范企业。2017年烟台印发的《山东(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所确立的依托三站小商品批发市场来发展跨境电商的思路已经抓住了关键。
(四)工厂密集
无论是B2B,还是B2C,珠三角强大的供应链体系一直是深圳和广州跨境电商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尽管因为人力成本上升,很多工厂已经往内陆迁移,但是珠三角还是存在比较完整的生产生态链。杭州则有特色明显的“块状经济”,专业化市场发达,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近距离、丰富的网货网商资源和良好的贸易基础。烟台已有良好的工业基础,但是小微企业的活跃密集程度与深圳和杭州仍有巨大差距。小微企业生长环境的塑造和小微企业的培育应该作为烟台发展跨境电商的一个支撑性政策。
(五)通关便捷
杭州建立了海关、国检、税务、外管、电商、物流、银行等数据交换平台,初步实现了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郑州早在2013年便出台具体方案,推动切实落地的海关、税务、质检、外汇各方合作,以保证跨境电商流程的便捷。广州更是形成了“广州模式”。一是实施“先放行入区、后理货确认”,压缩一线进境入区通关时间。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仓储企业,实行“自行理货、视频监理、改单上架”的监管模式;二是建设智能化卡口系统。在二线出区进口环节,卡口系统实现“7×24小时”智能验放,提升配送时效;三是“互联网+”。企业申报和海关监管通过互联网无缝对接,实现全流程网上申报、在线审核、实时反馈;四是跨境电商产品质量监测。对以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方式申报入区的进口食品,抽样后即放行入区存储销售,并根据抽样检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置;五是“同业联合担保+先放后税、汇总缴纳”,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六是电商货物区间流转。运用自行运输创新制度,建立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流转“快车道”;七是电商企业建包配送。改变原来区内打包、区外分拣配送的模式,支持电商企业在区内完成按配送区域、配送公司的集中建包,提高配送效率;八是创新监管模式。创新实施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退货入区和出区销毁监管模式,促进企业规范化、多元化发展。
(六)资金资助
一些地方政府为跨境电商的发展直接提供资金和资助。例如,深圳市每年均有“跨境电商资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又如东莞,出台了《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造企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符合条件的,该企业需要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服务费等,政府给予50%的资助;新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大型企业规模首次超过1亿美元、5亿美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且规模达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每1美元支持1.5分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扶持;企业自建海外仓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企业租赁海外仓符合条件的,按其实际租赁费用的25%予以资助;企业应用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信用保险综合服务所产生的保费,给予不超过30%资金或不超过80万元的资助;新建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符合条件的,按每1亿美元50万元的标准,或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对园区主办方予以奖励。
战岐林
山东工商学院自贸区研究院
2020年3月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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