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简报
第48期 2020年12月29日
抓住RCEP机遇,助力烟台片区发展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在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上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达成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特别是今年以来,RCEP各成员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并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最终在本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这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
一、RCEP简介
RCEP英文全称为Regi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本质上是一种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是多国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旨在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统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允许商品和要素在国家间自由流动,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签订协议的各个国家或地区组成了“自由贸易区”(即Free Trade Area,简称FTA)。
目前,15个RCEP成员国的GDP总量达25.6万亿美元(其中中、日、韩三国总量超过21万亿美元),人口22.7亿,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约10.7万亿美元,均约占世界的30%。因此,RCEP的签署将为该地区的企业和民众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更为广泛的就业机会,并且通过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来促进扩大区域贸易和投资,为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RCEP协定包括序言、正文部分20个章节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文本参见链接:http://fta.mofcom.gov.cn/ rcep/rcep_new.shtml)。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投资、技术合作、电子商务、自然人临时移动、政府采购、竞争、争端解决等诸多方面。
图片来源:申万宏源研究报告,2020-11-15
二、RCEP对中国的意义
RCEP将显著提升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含金量”。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RCEP签署后,我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将达到19个,自贸伙伴将达到26个。在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困难的背景下,RCEP自贸区的建成发出了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支持自由贸易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强烈信号,必将有力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
我国与RCEP成员贸易总额约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来自RCEP成员实际投资占我实际吸引外资总额比重超过10%。RCEP自贸区的建成,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出口、降低进口商品价格,深化区域间产业合作;同时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规则意识和开放水平,以期未来适用于更多贸易伙伴。将为我国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助力。
中日韩是RCEP中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三国分别是世界第二、第三和第十一大经济体,GDP合计占RCEP15个成员国经济总量的80%以上,占亚洲70%以上,占全球20%以上,超过欧盟。中日韩FTA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截至目前已举行了十六轮谈判,但距离达成协议还有一定距离。此前,中韩于2015年达成了双边FTA,但中日、日韩之间一直没有达成FTA。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同时,日韩之间也首次达成了FTA。有了RCEP的基础,中日韩自贸区有望加快推进,未来形成一个比RCEP标准更高、含金量更高的自贸区,并将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RCEP带给烟台的机遇
烟台是港口城市,具有典型的外向型经济特征。烟台市2019年GDP7653.45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2906.83亿元,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38%。
烟台比邻日韩,面向东盟,与RCEP国家的经贸往来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2020年前10个月,烟台市外贸进出口总值为2533.6亿元人民币,前五大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韩国、东盟、日本、欧盟。烟台对韩国进出口311.6亿元,对东盟进出口306.9亿元,增长40.6%,对日本进出口298.4亿元,三者合计916.9亿元,占比高达36.2%。
在RCEP15国中,韩国、新加坡、日本是烟台市前三大外资来源国。截至2020年8月底,烟台市累计实际利用韩资62.3亿美元,约占对华投资的17.1%,实际利用新加坡投资22.49亿美元,实际使用日资19.26亿美元。东盟与烟台在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是烟台开展贸易和投资合作的重点地区。截至2020年9月,烟台累计吸引东盟国家投资项目529个,实际使用外资25亿美元;烟台在东盟投资企业70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6.2亿美元,东盟已成为烟台重要的合作伙伴。因此,RCEP可以说是为烟台“量身定做”,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为烟台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红利。
(一)货物贸易
根据RCEP协议,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有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两种方式。东盟和日韩是烟台前几大贸易伙伴,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逐步破除无疑将使烟台对外贸易锦上添花。
以中日贸易为例,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协定签署后,中日双方最终互免关税的产品比例将达到86%。随着关税降低,中国自日本进口的水产品、矿产品、化工品、纺织服装、机械产品和电气设备等商品,以及日本自中国进口的水产品、部分坚果、果蔬、肥料、日用化工品、机械产品、电气设备、部分光学设备等商品,有望降低贸易成本、扩大贸易规模,从而加深产业链合作、增进消费者福利。
(二)服务贸易
根据协议第八章的内容,各成员国将在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本地存在相关的承诺,大幅取消影响服务贸易的限制性和歧视性措施。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中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成员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都做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服务贸易是中国未来新的增长点,烟台也正大力发展保税维修、融资租赁、服务外包、文化旅游、航运物流等服务贸易,RCEP在服务贸易上的开放,在人员流动上的便利化措施,都将对烟台的服务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投资
根据协议,在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做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对完善国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锁定国内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成果,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在RCEP协议中做出的更大力度的开放,叠加烟台片区所享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的投资自由化政策,烟台在吸引外资上将有非常广阔的增长空间。不仅如此,其它国家更大程度的开放也有利于烟台企业“走出去”。
(四)跨境电商
RCEP协议在以下几个方面给跨境电商带来利好:
首先,RCEP会形成区域内更规范统一的规则体系。东南亚各国之间的电商销售标准差异化很大,原本很难做到规范和统一,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了额外的成本。签订RCEP协议后,在协定的区域内都将获得一种统一的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能大大降低跨境电商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其次,规则的统一还有利于企业进行区域品牌化建设。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品牌化和本土化往往难以兼得。这次通过RCEP,区域内国家规则统一后,对于区域内的跨境投资者来说,进入了一个国家等于进入了RCEP区域的全部国家,这样的投资效率更高,结果也会更好更稳定。
第三,RCEP能给区域内的各种资源整合带来更多的便利性。比如说对商品流动、技术合作、服务资本以及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整合。对于东南亚跨境卖家来说,海外仓的建立、市场的建立、人才的招聘等方面都能获得更多的机会,且能拥有更多更好的资源。
第四,随着RCEP区域内减税范围的扩大,企业物流和仓储成本将会大大降低,运输效率变高,物流和仓储导致的各种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
(五)自然人移动
与以往协定相比,RCEP将自然人移动承诺适用范围扩展至服务提供者以外的投资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协定下所有可能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总体水平超过各成员在现有自贸协定缔约实践中的承诺水平。
RCEP各方在自然人移动方面的承诺,大大降低了协议国自然人跨国移动的阻力,对跨国投资和跨国商务活动有较大促进作用。而且可以预期,后续各国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如免签、落地签以及配套的旅游、餐饮等消费优惠,也会让个人的出国旅行更加便利,花费更低。本国劳工出国就业的门槛也将降低,进一步促进区域内的劳动力流动。
四、RCEP带给自贸区烟台片区的机遇
在FTA与FTZ叠加的改革红利背景下,烟台片区定能乘风破浪,率先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首先,RCEP的达成为中日韩自贸区的推动铺平了道路,中日韩有望达成更高开放水平的自由贸易协议。
其次, 烟台片区可以利用好RCEP中的国际经济合作条款,加强与日本、韩国相关地区在医疗美容、生物医药、机械汽车、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融资租赁等方面的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资源配置枢纽,促进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分销网络的调整和重塑。
第三,在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如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以及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对自由贸易试验区(FTZ)烟台片区进行贸易自由便利化制度创新是一种很好的支持。
五、抢抓RCEP机遇,促进片区发展的建议
RCEP给烟台片区带来诸多利好,但这些利好对全国而言是“普惠”的,并非专门为烟台片区准备。天津自贸区、江苏自贸区都在加强与日韩的合作,广东、福建等与东盟合作有着更为便利的条件。顺水行舟,进慢为退,我们当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片区发展。
(一)围绕制度创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RCEP消减了贸易和投资壁垒,更提升了各国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预期。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贸易开放,资金、人员等要素跨国流动等方面,中国未来将有更高水平的开放。对烟台片区而言,应以更大的魄力和想象力在这些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积极对接先进国际规则,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发挥地缘优势,进一步深化与日韩经贸合作
烟台片区可以通过对接我国在RCEP中对日本、韩国在关税减让、投资、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承诺,在烟台片区这一个小区域内进行率先进行更高程度的开放和创新,从而为中日韩自贸区的达成进行风险压力测试。
一是试点在日、韩企业投资的医疗和教育机构中,给予外资更大自主权,以便营造更适合日韩籍人才的医疗和教育环境,培养更适合外资企业的国际化人才。二是为日韩企业、人才开设专门服务窗口等绿色通道,打造对接日韩先行示范区。三是对日韩优势产业如动漫、养老、美容、电子、汽车等产业,争取试点更高水平的开放,促进日韩对烟投资。四是自然人流动方面,争取试点更加便利化的签证措施。RCEP协议中将自然人流动的范围扩展至商务访问者和企业内部流动人员及其配偶和家属,但对于来烟旅游的日韩友人没有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方案,不利于加深与日韩的人文交流。建议争取试点对日韩游客的签证便利化措施。五是加深与日韩的专业资质互认以及AEO互认合作。专业服务附件对RCEP成员就专业资质问题开展交流做出了一系列安排。主要包括加强有关承认专业资格机构之间的对话,鼓励各方就共同关心的专业服务的资质、许可或注册进行磋商,鼓励各方在教育、考试、经验、行为和道德规范、专业发展及再认证、执业范围、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制定互相接受的专业标准和准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章节是RCEP核心内容,其中“对‘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又是该章节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海关提前布局,已与部分RCEP成员国实现AEO互认或启动互认磋商,着力强化成员国间贸易安全与便利。这些都是自贸试验区加深互认合作的重要依据。
(三)未雨绸缪,协助企业做好关税变化应对措施
在RCEP签署之前,中国已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各有双边自贸协定。对中国而言,RCEP在货物贸易方面带来两大显著变化:一是中日两国间接达成自贸协定,双方承诺降低关税水平;二是RCEP协定采用了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例如,产品A是一种依赖于全球产业链的商品,澳大利亚、东盟、中国的价值成分占比各为15%,中国企业B在向东盟出口产品A时,《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下的区域价值成分为30%,未达到40%的要求,因此无法适用2%的协定税率,只能适用10%的最惠国税率。而在RCEP生效后,由于新加入了澳大利亚,区域价值成分为45%,超过了40%的要求,因此能够适用8%的承诺税率。这要求企业熟悉相关规则。而且,关税变化给进口替代品生产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海关短期内面临的关税收入减少等问题,都需要积极应对。
(四)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展RCEP国家相关业务
前文分析,RCEP为跨境电商行业带来统一的规则与市场、更加便利的跨国物流等重要利好,应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的业务,并在跨境物流、仓储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
李德震
山东工商学院自贸区研究院
烟台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
刘斌、朱先骏
烟台自贸区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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